出租屋内热水器质量出问题 女大学生中毒身亡
因热水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女大学生除夕夜命丧黄泉。今天,浙江省平阳县法院对这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作出一审判决,死者父母获赔43万余元。
热水器未安装烟道 女大学生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问题重重:热水器质量问题+调压器质量问题
经鉴定,涉案事故热水器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GB6932-2001中强制性条款要求设置—防过热安全装置,与说明书中“带有防过热安全装置”的明示要求不符;水气联动装置失灵,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涉案调压器的出口压力过大,不符合CJ50-200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标准要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另查,涉案“温馨爱妻”牌家用燃气热水器系中山市博大卫厨电器有限公司,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特别忠告中已明示用户热水器必须安装在浴室外空气流通的地方,并安装排烟管将烟气排至户外。
万分悲痛之下,唐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项某、胡某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50余万元,判决中山博大公司对上述金额承担连带责任,威力公司对上述金额承担因减压阀导致产品质量事故的相应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胡某、项某销售、被告中山市博大公司生产的涉案“温馨爱妻”牌家用燃气热水器和被告宁波威力阀门有限公司生产的涉案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经鉴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其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两原告女儿小唐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严重后果,该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胡某、项某、中山市博大公司和宁波威力阀门有限公司作为产品销售者、制造者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两原告未按要求自行安装,应当预见存在的危险却疏于注意,致其女儿小唐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严重后果发生,应认定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应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法院确定两原告的损失490199元(不含精神损害抚慰金)由被告项某、胡某承担50%,被告宁波威力阀门有限公司承担30%,两原告自负20%。同时确定两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元,由被告胡某、项某与被告威力公司按5:3的比例承担。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胡某、项某赔偿270099.50元,中山市博大卫厨电器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威力阀门有限公司赔偿 162059.70元。